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2m~2.5m。
2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
3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高点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3mm,灯具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4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
5 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
包括系统中央主机、区域控制器、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消防疏散标志灯、消防应急导向光流灯及通讯网络等。系统中央主机具有与消防报警联动系统主机联动的功能。
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具
所有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具均具有独立地址,自带电池,可向控制器发送设备运行状态信息,并接收控制指令等功能。
(1)应急疏散照明灯:安装在疏散通道内,具有巡检、开灯、关灯功能;
(2)语音出口标志灯:安装在防火分区出口处,具有巡检、频闪、语音播送、灭灯功能;
(3)双向疏导标志灯:安装在两边都有安全出口的通道内,具有巡检、频闪、指示方向可调功能;
(4)导向光流灯:安装在展厅主要走廊的地面,具有巡检、频闪、指示方向可调、光流滚动的功能。
区域控制器
区域控制器具有以下功能和特性:
(1)日常设备在线维护功能:系统能在线巡检,对系统内的所有设备故障进行实时报警,避免火灾时产生逃生盲区;并且定期对蓄电池容量下降程度进行检测,确保灯具应急时间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2)动态疏散引导功能:系统根据火灾发生地点自动执行由中央控制器传送的相应疏散预案,调整有关部位应急疏导标志灯的状态和方向,引导现场人员迅速安全疏散。
中央控制器
中央控制器通过通讯网络将各区域控制器以及下属的应急灯具联结成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并采用协议方式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连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提供联动信号,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会执行相应的疏散预案,引导人员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