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电源型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与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相比,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有便于集中管理、用户自查、消防监督检查、延长灯具寿命、提高应急疏散效能等优点,系统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维护与管理方便、系统价格低。但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由于每个应急灯具内没有备用电源(蓄电池),若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则会直接影响到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所以对其供电线路敷设有特殊的防火要求。而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因为在每个应急灯具内都带有备用电源(蓄电池),所以对供电线路没有特殊的要求,供电线路故障并不会影响到备用电源发生作用。应急灯发生故障时一般也只影响该灯具本身,对整个系统影响不大。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符合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国家标准。该系统主要有三大功能:智能监测功能、智能控制功能、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展览厅、商场、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在满足6.2.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宜在疏散路线的上方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标志灯的疏散方向应指向固定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2 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中型消防应急标志灯,高度超过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0m,展览厅、商场设置间距不宜大于40m,消防应急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宜大于3m。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作用是保证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场所的工作照度和安全通道的疏散照度,正确引导火灾场所的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是保障消防作业和安全疏散必不可少的重要设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既符合消防要求又要行之有效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作用是保证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场所的工作照度和安全通道的疏散照度,正确引导火灾场所的人员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带,是保障消防作业和安全疏散必不可少的重要设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既符合消防要求又要行之有效